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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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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且靡胥叔叔(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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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章且靡胥叔叔

    自从金日磾拿到了他成为马监之后第一年的俸禄,他就将全家从长安城搬到了上林苑。

    父亲留给他的财富只有一屋子的女人跟孩子,所以,即便他有俸禄,日子依旧过的紧巴巴的。

    跟霍光借了一百金,这才在上林苑置办了一个小小的庄子。

    这座庄子虽然只值一百金,占地面积却很大,原因就在于这是一片丘陵地,不适合种庄稼,却很适合种苜蓿草。

    金日磾的族人本来就不会种地,所以,金日磾就买来了一些羊,交给族人让她们放牧。

    半年的时间,当初买来的小羊已经长大了,盛夏里,正是剪羊毛的时候,庄子里忙碌一片。

    作为家中仅有的壮丁,擀毡这种活计自然是金日磾的事情,即便在烈日下,金日磾也没有半分畏难之意。

    以前他是休屠王的王子,是尊贵的单于继承人,如今,他不过是大汉国一个小小的马监。

    马监的俸禄能保证十余人一年的用度,却没有办法保证上百人吃饱喝足。

    现在庄子里有了羊毛产出,就必须把这些羊毛迅速的变成毛毡,然后再售卖出去填补家用。

    至少,从云氏接到的订单,无论如何也要完成,这里面还有人情的成份,不敢耽搁。

    霍光曾经跟金日磾说过很多次,如果他愿意成为云氏的家臣,每年都会有极为丰厚的俸禄,不用再考虑一家人的生计。

    这样的建议却被金日磾给拒绝了。

    成为云氏的家臣固然可以解燃眉之急,可是,绝对会把休屠王仅有的这一点血脉给断送掉。

    云氏对脆弱的休屠王子孙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漩涡,稍有不慎就会被卷进去,最终落个尸骨无存。

    就像这一次,张安世怂恿他去杀浑邪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如果是云氏家臣,金日磾就没有资格拒绝,现在,虽然劳累一些,金日磾却能按照自己的想法生活。

    一口水喷在羊毛上,水雾落在羊毛上,空中却出现了一道小小的彩虹。

    卷在杠子上的羊毛毡被金日磾的脚用力的搓动,散碎的羊毛就这样一点点的黏在一起,最终成为一整块羊毛毡。

    弟弟们还小,帮不了他,当初,除他之外,任何高过车轮的男子不是被杀,就是被卖掉成奴隶了。

    能帮他干活的只有那些妇人。

    看着昔日从不干活的贵妇们,如今蓬头垢面的坐在地上跟他一起擀毡,金日磾并没有感到凄凉,反而不由自主得想起云琅来。

    在云氏这段时间里,金日磾最大的收获并不是书本上的学问,而是一个极为浅显的道理——干活,从来就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

    云氏的每一个人都干活,就算是家主云琅在闲暇之余也会去地里收割麦子。

    而云氏最初建立之时,云琅立了良久,直到牧羊人的小屋里钻出两个虬髯大汉之后,他才缓缓地走下山坡。

    再一次见到且靡胥,金日磾只觉得浑身的血液向头上涌,霍去病进攻休屠王所部的时候,就是这个家伙出卖了休屠王,告知了霍去病休屠王以及祭天金人的所在地,这才让人生地不熟的霍去病捡了一个大便宜。

    金日磾是在山包上开始愤怒的,当他一步步的走到山脚,脸上已经浮现了和煦的笑容。

    远远地就张开双臂叫道:“且靡胥叔叔,你过得好吗?”

    且靡胥没有想到金日磾对他会如此的热情,一丝嘲讽之意在脸上浮现一下,就同样张开双臂,豪迈的大笑道:“提挛氏的雏鸟已经长成雄鹰了。”

    眼看着他们两人抱在一起,一个矮小的汉人从牧羊人的小屋里钻出来,笑吟吟的看着眼前这一幕感人的场景。

    金日磾紧紧抱住且靡胥道:“且靡胥叔叔,我真的很想你,自从离开了焉支山,我无时不刻不在想念着您。

    当年,您如果逃跑了,我都不会如此的想念您,可是,您不但没有跑,反而带着霍去病找到了休屠王的夏日牧场,导致浑邪王,霍去病他们一起在我夏日牧场杀的血流遍地。

    从哪以后,我就对且靡胥叔叔念念不忘。”

    且靡胥无力地张开嘴巴,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无力地靠在金日磾的怀里,眼中恐惧的光芒正在慢慢的散去。

    “其实我很是想不通,且靡胥叔叔您为何还有胆子来见我,您就真的那么有把握觉得我不会杀你,反而会一心一意的接纳你?

    我真的很好奇,是谁给了你这样想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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