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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电子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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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6章 爱着,迷惘着,爱(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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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一亭为童牧打造的第二张专辑里,包括苏打绿的《小情歌》,梁静茹的《会呼吸的痛》、《勇气》与《宁夏》,周蕙的《约定》,光良《第一次》,五月天的《突然好想你》,周华健的《有没有一首歌会让你想起我》,杨宗纬的《一次就好》和王奕心的《把最好的自己留给你》。

    其中最后两首是为了凑足十首而加入的,但胡一亭觉得这两首的质量并不逊色于前面八首,也是很出色的作品。

    面对这张全部十首歌曲都由后世超白金主打歌构成的发烧专辑,童牧受到的震撼无以复加!

    和当初胡一亭为她拿出第一张专辑时一样,她灵魂中的多愁善感与热烈激情再次充溢胸膛,美眸泛起了水光,如整个银河系在她的眼中闪烁。

    童牧一首一首跟着胡一亭学,虽然仅有一台钢琴伴奏,但演唱效果比之许多商业作品过于狡猾的编曲和过于职业的伴奏更能够打动人心。

    童牧出尘的歌声才是今天真正的主角,她唱出了胡一亭词曲中的灵魂。

    “老婆你唱的太好了。”

    童牧望着胡一亭,眼中爱意无以复加。

    “在你流动的音乐修辞里,我只是五线谱上的标点符号。”

    “老婆你说话真有诗意。”胡一亭真心地恭维童牧,语言却苍白乏味。

    童牧回以微笑:“我愿意用我的歌声做你的标点符号,让你每次听到都会想起我。”

    站在钢琴旁的胡一亭伸出手,轻轻握住童牧的柔夷,长长的手指和纤细的手掌因为演奏,摸上去烫极了。

    受这些优秀作品激发,童牧心中不断涌出爱与诗意,说出的话像个诗人,这种诗人的浪漫气质让胡一亭想起似乎很久以前曾有一个少年,飞快地骑着一把老旧的凤凰二六,载了寄托希望的邮包,在风中呼啸而过,迷茫的衣角飘飘,投递出童牧第一张专辑的小样。

    很久是多久,去年。

    那少年正是自己。

    短短一年,自己就像是已经和童牧走完了一生,昨天逛街时,自己似乎失去了爱情的方向感和重量感,举止庸俗,欠缺情趣,只想着找个法子花钱让老婆满足。之前对童牧的性行为,更让自己像一个想要通过征服年轻妻子白亮灿烂的肉体来证明自己雄风犹在的老男人。可在愉悦之后,满足过去,心又重陷空虚,敷衍地对待生活与爱人。

    胡一亭又想,老子说‘人为即伪,伪即不善’,我对童牧的刻意安排,从帮她出专辑,到后来怂恿她向袁鲁丽求学,这里头有太多因为自己的先知先觉而产生的人为,我这样做究竟是为了她还是为了自己?我善良吗?我当然爱她,但爱情是该无为还是该有为?我曾经觉得像父母那样平淡相守一生就好,但上辈子父母不就在一番磨难之后离婚了吗?平淡久了,爱情还会一如当初吗?于是我又自相矛盾的想要给童牧一番轰轰烈烈的成功,这张新专辑的十首歌有多大的威力自己很清楚,里面每一首都是脍炙人口的主打歌,童牧这次必然要红的发紫,歌坛小天后的地位将被牢牢确立,今后哪怕自己不再写歌,依靠别的音乐人,童牧也能继续火下去。到那时候我对她的价值又在哪里?

    胡一亭这番胡思乱想后,心里迷茫,既鄙视自己八面玲珑的俗气,又害怕自己在爱情上陷入无能为力的平庸。

    童牧见胡一亭半晌说不出话来,知道他又开始例行发呆,便握紧他的手。

    “亲爱的,想什么呢?你是怎么想出这么多歌来的?每一首都好美好美啊!”

    胡一亭看着童牧,觉得她还年轻,还可以发嗲卖萌个十几年,但自己的心态却不知不觉的回到了前世,像七十年代矗立至今的原木电线杆子一般老旧,虽然还保持着朝天一棍那笔直勃起的状态,内里却腐朽了,和那些新树立起来的混凝土电线杆、全钢电线杆相比,自卑满满。

    胡一亭的目光变得复杂起来,里面有爱,有迷茫,有自卑,有焦虑。

    “我写这些歌就是想让你高兴,想让你成功,想让你高兴了成功了从而爱上我,这能让我的虚荣心得到满足,感觉有面子很骄傲。

    能够把自己胯下的红粉战驹变成天下男子崇拜的偶像明星,可以充分满足我幼稚的想象力,让我觉得和你在一起每天都像过年一样高兴。可我现在又有些害怕了,我第一次对未来感到不确定,你就是那个不确定。”

    “又在胡说了!红粉什么?讨厌,真难听!”

    童牧恼羞地转过脸去,把乐谱翻到《第一次》,开始演奏。

    “当你看着我

    我没有开口已被你猜透

    还是没把握

    还是没有符合你的要求

    是我自己想得太多

    还是你也在闪躲

    如果真的选择是我

    我鼓起勇气去接受

    不知不觉让视线开始闪烁

    哦第一次我说爱你的时候

    呼吸难过心不停的颤抖

    哦第一次我牵起你的双手

    失去方向不知该往哪儿走

    那是一起相爱的理由

    那是一起厮守

    哦第一次吻你深深的酒窝

    想要清醒却冲昏了头

    哦第一次你躺在我的胸口

    二十四小时没有分开过

    那是第一次知道天长地久

    是我自己想得太多

    还是你也在闪躲

    如果真的选择是我

    我鼓起勇气去接受

    不知不觉让视线开始闪烁

    哦第一次我说爱你的时候

    呼吸难过心不停的颤抖

    哦第一次我牵起你的双手

    失去方向不知该往哪儿走

    那是一起相爱的理由对我

    感觉你属于我

    感觉你的眼眸

    第一次就决定绝不会错

    哦第一次我说爱你的时候

    呼吸难过心不停的颤抖

    哦第一次我牵起你的双手

    失去方向不知该往哪儿走

    那是一起相爱的理由

    那是一起厮守

    哦第一次吻你深深的酒窝

    想要清醒却冲昏了头

    哦第一次你躺在我的胸口

    二十四小时没有分开过

    那是第一次知道天长地久”

    童牧把琴弹的很重,调起的很高,声如裂帛绽放,像在歌颂着两人的青春。

    胡一亭等童牧唱完,鼓掌道:“好听极了。”

    童牧扭过头来,脸上挂着泪。

    “我知道,你的心都在歌里,不管你嘴巴多坏,我都懂你,爱你。”

    胡一亭被童牧的话温暖着,心在融化,那些阴霾在消散,负面情绪渐渐褪却。

    “我有时会想些很傻的问题,很负面的事情,情绪也变坏,我们一起生活久了你就会知道,我不是一个天才,也不是一个完美的人,你能习惯真实的我吗?能接受这样的一个混蛋吗?你会不想抛弃我吗?”

    胡一亭说完就觉得一阵迷茫,自己为什么要毫无保留的全告诉她呢?他明明可以骗一骗她的呀,男人和女人之间互相善意的撒谎不是很寻常吗?为什么自己对童牧就做不到呢?为什么在她面前自己老会不由自主地表现出内心的懦弱与黑暗呢?老是像傻瓜一样把自己的缺点一个个暴露出来,这样下去早晚会被她讨厌吧?会认为我是个坏人吧?会离开我吧?

    想到这胡一亭又为自己找到了爱情而觉得欣慰,他知道自己已经无可救药的爱上童牧了,自己对别人撒谎可以心安理得,对她撒谎却会有负罪感,这是因为自己真的爱上她了,她让我觉得自己真实地活在这个世上,这不就是爱情吗,传说世上最宝贵的东西,如今我也有了啊。

    从钢琴前站起身,童牧紧紧抱住胡一亭,双手抚着他的背,脑袋紧紧地埋在他颈窝里。

    “我对自己的未来也不确定,但我确信我爱你,爱的死去活来,爱的目眩神迷,爱的咬牙切齿。以后你躺在床上挖鼻屎也好,抠脚也好,乱扔臭袜子也好,不洗脚就上床睡觉也好,打架也好骂街也好,我都不会不爱你,不会离开你,在我眼里你就是胡一亭,是我自己这辈子第一次主动选择的爱人,也是唯一的爱人,最后的爱人,第一次吻我的人,我的第一次也都是你第一次不是吗?所以你是我老公啊,我们是要过一辈子的。

    记得小时候我爸得了痔疮,撅着屁股让我妈给他上药,演出回来脱了鞋两脚恶臭,我妈帮他洗脚,我那时候觉得这么脏的男人,我妈为什么还愿意碰他呀。现在我懂了,只要爱一个人,就什么都不在乎了。

    胡一亭你的缺点我都能接受,你暴露吧,暴露的越多越好,我巴不得你浑身都是缺点,这样就没人和我抢了,这样你这个坏蛋就只属于我一个人了,天下只有一个人我爱你,这样才好。”

    “你妈是不是被你爸的痔疮和臭脚恶心到了,才跟别的男人上床的?”

    童牧狠狠在胡一亭脖子上咬了一口:“不许胡说,我妈她……她其实是个好人……我爸也是个好人……但他后来酗酒……总之你以后可不许喝酒上瘾,我喜欢你喝醉了就犯困想睡觉的样子,听说这样的男人不会发酒疯打老婆。”

    “我有时候也想打你屁股怎么办?”

    “讨厌,什么时候?”

    “就是那个的时候。”

    “讨厌,又不正经了。”

    童牧羞红着脸,浑身颤抖地搂着胡一亭,又在他脖子上咬了一圈红痕。

    “晚上陪我去买药吧,你也买点那个。”

    “买什么?你生病了?”

    “不是……买那个,那天我们不是……我这两天都在后怕,万一怀孕了怎么办呀?你让爸妈妈以后怎么看我啊?我这辈子在他们面前都抬不起头了。”

    “怀了就生下来呗,有孙子抱他们嘴都乐歪了,谁还在乎这些呀。”

    “胡说!怀了我就去流了。”

    “那怎么行,刮宫万一不能生了怎么办?”

    “你小小年纪从哪儿知道的这些词儿?我又不是纸糊的,还能刮漏了啊。”

    “那我也舍不得。”

    “总之我以后得吃药!你去买那个戴,不然以后别碰我。”

    “买哪个戴?啊!哎哟哎呦,别咬了,我去买***还不行吗。”

    两人恩恩爱爱地抱在一起,嘀嘀咕咕说了好半天才分开,童牧整理着衣服和头发,重又坐回钢琴前。

    对这十首歌,童牧喜欢的不得了,一练起来就没个完,胡一亭陪着她一直练到五点半,把歌曲各种配乐的曲谱也全搞定了。

    从小在文工团里长大的童牧,父亲原是弹钢琴出身,后来改了键盘手,她自打出生以来就一直泡在乐队里长大,居然对各种乐器都很熟悉,胡一亭只要哼的出调调说得出感觉,童牧就能立刻把该乐器的五线谱给写出来,连细枝末节的错误都甚少有,有些细微出入的地方,只有得等胡一亭听过乐队的演奏才能纠正。

    从第一张专辑的表现来看,童牧和胡一亭配合的录谱质量基本上和原作一模一样,至于有些地方存在细微的出入,那也是孔靖和童牧商量后改定的,听上去效果比起原作来也没什么差别。

    胡一亭至今只知道童牧母亲是个舞蹈演员,应该和她出众的音乐才能不沾边,而且童牧在生活中几乎从不对胡一亭提到她母亲,所以在胡一亭印象里,除了知道她妈以前是跳芭蕾舞的,就没有任何其他概念了,甚至连她妈名字都不知道。

    这一天练下来,其间中午只吃了一碗加了片大白菜的方便面,面自然是童牧下的,胡一亭负责撕白菜。

    要不是考虑到邻居会有意见,童牧还想一直练下去,放下琴盖后她还在专注地轻声哼唱。

    “老婆你可以了,放松一下吧,都弄了一天了你就不嫌烦啊?“

    “我小时候在乐队里听我爸他们排练,一听就是一整天,哪里烦了?”

    “我光听个钢琴,一天下来都耳鸣,听整个乐队吹拉弹唱一整天,那真得疯了。”

    童牧收拾着钢琴和餐桌上的乐谱,笑道:“听久了就习惯了,等你一件件乐器都学会了,那就更有意思了,听的时候满脑子里都是谱,想着要是自己演奏听起来会怎么样。”

    “老婆你是天才,你一共会几种乐器?”

    “什么天才呀,除了钢琴和键盘,其他要说会也谈不上多会,不过只要是常见的我都能玩玩,弄个响罢了。”

    “什么叫弄个响?”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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