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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全集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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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终卷 迟暮等(第33/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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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几句话同读者说我自己从来没想到需要辩白,但最近一年来常常被人议论到,似乎被列为文化汉奸之一,自己也弄得莫名其妙。我所写的文章从来没有涉及政治,也没有拿过任何津贴。想想看我惟一的嫌疑要末就是所谓“大东亚文学者大会”第三届曾经叫我参加,报上登出的名单内有我;虽然我写了辞函去,报上仍旧没有把名字去掉。

    至于还有许多无稽的谩骂,甚而涉及我的私生活,可以辩驳之点本来非常多。而且即使有这种事实,也还牵涉不到我是否有汉奸嫌疑的问题;何况私人的事本来用不着向大众剖白,除了对自己家的家长之外仿佛我没有解释的义务。所以一直缄默着。同时我也实在不愿意耗费时间与精神去打笔墨官司,徒然搅乱心思,耽误了正当的工作,但一直这样沉默着,始终没有阐明我的地位,给社会上一个错误的印象,我也觉得是对不起关心我的前途的人。所以在小说集重印的时候写了这样一段作为序。反正只要读者知道了就是了。

    传奇里面新收去的五篇,留情,鸿鸾禧,红玫瑰与白玫瑰,等,桂花蒸阿小悲秋,初发表的时候有许多草率的地方,实在对读者感到抱歉,这次付印之前大部分都经过增删。还有两篇改也无从改起的,只好不要了。

    我不会做诗的,去年冬天却做了两首,自己很喜欢,又怕人家看了说:“不知所云”;原想解释一下,写到后来也成了一篇独立的散文。现在我把这篇中国的日夜放在这里当作跋,虽然它也并不能够代表这里许多故事的共同的背景,但作为一个传奇末了的“余韵”

    ,似乎还适当。

    封面是请炎樱设计的。借用了晚清的一张时装仕女图,画着个女人幽幽地在那里弄骨牌,旁边坐着奶妈,抱着孩子,仿佛是晚饭后家常的一幕。可是栏杆外,很突兀地,有个比例不对的人形,像鬼魂出现似的,那是现代人,非常好奇地孜孜往里窥视。如果这画面有使人感到不安的地方,那也正是我希望造成的气氛。

    太太万岁题记太太万岁是关于一个普通人的太太。上海的弄堂里,一幢房子里就可以有好几个她。

    她的气息是我们最熟悉的,如同楼下人家炊烟的气味,淡淡的,午梦一般的,微微有一点窒息;从窗子里一阵阵地透进来,随即有炒菜下锅的沙沙的清而急的流水似的声音。主妇自己大概并不动手做饭,但有时候娘姨忙不过来,她也会坐在客堂里的圆匾面前摘菜或剥辣椒。翠绿的灯笼椒,一切两半,成为耳朵的式样,然后掏出每一瓣里面的籽与丝丝缕缕的棉花,耐心地,仿佛在给无数的小孩挖耳朵。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然而她还得是一个安于寂寞的人。没有可交谈的人,而她也不见得有什么好朋友。她的顾忌太多了,对人难得有一句真心话。不大出去,但是出去的时候也很像样;穿上“雨衣肩胛”的春大衣,手挽玻璃皮包,粉白脂红地笑着,替丈夫吹嘘,替娘家撑场面,替不及格的小孩子遮盖她的生活情形有一种不幸的趋势,使人变成狭窄,小气,庸俗,以致于社会上一般人提起“太太”两个字往往都带着点嘲笑的意味。现代中国对于太太们似乎没有多少期望,除贞操外也很少要求。而有许多不称职的太太也就安然度过一生。那些尽责的太太呢,如同这出戏里的陈思珍,在一个半大不小的家庭里周旋着,处处委屈自己,顾全大局,虽然也煞费苦心,但和旧时代的贤妻良母那种惨酷的牺牲精神比较起来,就成了小巫见大巫了。陈思珍毕竟不是列女传上的人物。她比她们少一些圣贤气,英雄气,因此看上去要平易近人得多。然而实在是更不近人情的。没有环境的压力,凭什么她要这样克己呢这种心理似乎很费解。如果她有任何伟大之点,我想这伟大倒在于她的行为都是自动的,我们不能把她算作一个制度下的牺牲者。

    中国女人向来是一结婚立刻由少女变为中年人,跳掉了少妇这一阶段。陈思珍就已经有中年人的气质了。她最后得到了快乐的结局也并不怎么快乐;所谓“哀乐中年”,大概那意思就是他们的欢乐里面永远夹杂着一丝辛酸,他们的悲哀也不是完全没有安慰的。我非常喜欢“浮世的悲哀”这几个字,但如果是“浮世的悲欢”,那比“浮世的悲哀”其实更可悲,因而有一种苍茫变幻的感觉。

    陈思珍用她的处世的技巧使她四周的人们的生活圆滑化,使生命的逝去悄无声息,她运用那些手腕,心机,是否必需的她这种做人的态度是否无可疵议呢这当然还是个问题。在太太万岁里,我并没有把陈思珍这个人加以肯定或袒护之意,我只是提出有她这样的一个人就是了。

    像思珍这样的女人,会嫁给一个没出息的丈夫,本来也是意中事。她丈夫总是郁郁地感到怀才不遇,一旦时来运来,马上桃花运也来了。当初原来是他太太造成他发财的机会的,他知道之后,自尊心被伤害了,反倒向她大发脾气这也都是人之常情。观众里面阅历多一些的人,也许不会过份谴责他的罢

    对于观众的心理,说老实话,到现在我还是一点把握都没有,虽然一直在那里探索着。

    偶然有些发现,也是使人的心情更为惨淡的发现。然而文艺可以有少数人的文艺,电影这样东西可是不能给二三知己互相传观的。就连在试片室里看,空气都和在戏院里看不同,因为没有广大的观众。有一次我在街上看见三个十四五岁的孩子,马路英雄型的,他们勾肩搭背走着,说:“去看电影去。”我想着:“啊,是观众吗”顿时生出几分敬意,同时好像他们陡然离我远了一大截子,我望着他们的后影,很觉得惆怅。

    中国观众最难应付的一点并不是低级趣味或是理解力差,而是他们太习惯于传奇。不幸,太太万岁里的太太没有一个曲折离奇可歌可泣的身世。她的事迹平淡得像木头的心里涟漪的花纹。无论怎样想方设法给添出戏来,恐怕也仍旧难于弥补这缺陷,在观众的眼光中。但我总觉得,冀图用技巧来代替传奇,逐渐冲淡观众对于传奇戏的无魇的欲望,这一点苦心,应当可以被谅解的罢

    johngassner批评“ourtown”那出戏,说它“将人性加以肯定一种简单的人性,只求安静地完成它的生命与恋爱与死亡的循环。”太太万岁的题材也属于这一类。戏的进行也应当像日光的移动,镑镑地从房间的这一个角落,照到那一个角落,简直看不见它动,却又是倏忽的。梅特林克一度提倡过的“静的戏剧”,几乎使戏剧与图画的领域交叠,其实还是在银幕上最有实现的可能。然而我们现在暂时对于这些只能止于向往。例如太太万岁就必须弄上许多情节,把几个演员忙得团团转。严格地说来,这本来是不足为训的。

    然而,正因为如此,我倒觉得它更是中国的。我喜欢它像我喜欢街头卖的鞋样,白纸剪出的镂空花样,托在玫瑰红的纸上,那些浅显的图案。

    出现在太太万岁的一些人物,他们所经历的都是些注定了要被遗忘的泪与笑,连自己都要忘怀的。这悠悠的生之负荷,大家分担着,只这一点,就应当使人与人之间感到亲切的罢“死亡使一切人都平等”,但是为什么要等到死呢

    生命本身不也使一切人都平等么人之一生,所经过的事真正使他们惊心动魄的,不都是差不多的几件事么为什么偏要那样地重视死亡呢难道就因为死亡比较具有传奇性而生活却显得琐碎,平凡

    我这样想着,仿佛忽然有了什么重大的发现似的,于高兴之外又有种凄然的感觉,当时也就知道,一离开那黄昏的阳台我就再也说不明白的。阳台上撑出的半截绿竹帘子,一夏天晒下来,已经和秋草一样的黄了。我在阳台上篦头,也像落叶似地掉头发,一阵阵掉下来,在手臂上披披拂拂,如同夜雨。远远近近有许多汽车喇叭仓皇地叫着;逐渐暗下来的天,四面展开如同烟霞万顷的湖面。对过一幢房子最下层有一个窗洞里冒出一缕淡白的炊烟,非常犹疑地上升,仿佛不大知道天在何方。露水下来了,头发湿了就更涩,越篦越篦不通。赤着脚踝,风吹上来寒飕飕的,我后来就进去了。

    张爱玲短篇小说集自序我写的传奇与流言两种集子,曾经有人在香港印过,那是盗印的。此外我也还见到两本小说,作者的名字和我完全相同,看着觉得很诧异。其实说来惭愧,我写的东西实在是很少。传奇出版后,在一九四七年又添上几篇新的,把我所有的短篇小说都收在里面,成为传奇增订本。

    这次出版的,也就是根据那本“增订本”,不过书名和封面都换过了。

    内容我自己看看,实在有些惶愧,但是我总认为这些故事本身是值得一写的,可惜被我写坏了。这里的故事,从某一个角度看来,可以说是传奇,其实像这一类的事也多得很。

    我希望读者看这本书的时候,也说不定会联想到他自己认识的人,或是见到听到的事情。不记得是不是论语上有这样两句话:“如得其精,哀矜而勿喜。”这两句话给我的印象很深刻。我们明白了一件事的内情,与一个人内心的曲折,我们也都“哀矜而勿喜”吧。

    爱默森文选译者序爱默森是十九世纪文坛的巨人。他的作品不但在他的本土传诵一时,成为美国的自由传统的一部分,而且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文化遗产,溶入我们不自觉的思想背景中。

    爱默森的作品即使在今日看,也仍旧没有失去时效,这一点最使我们感到惊异。他有许多见解都适用于当前的政局,或是对于我们个人有切身之感。他不是单纯的急进派,更不是单独的保守主义者;而同时他决不是一个冲淡、中庸、妥协性的人。他有强烈的爱憎,对于现实社会的罪恶感到极度愤怒,但是他相信过去是未来的母亲,是未来的基础;要改造必须先了解。而他深信改造应当从个人着手。

    他并不希望有信徒,因为他的目的并非领导人们走向他,而是领导人们走向他们自己,发现他们自己。每一个人都是伟大的,每一个人都应当自己思想。他不信任团体,因为在团体中,思想是一致的。如果他抱有任何主义的话,那是一种健康的个人主义,以此为基础,更进一层向上发展。

    他是乐观的,然而绝对不是一个专事空想的理想主义者。

    他爱事实但是必须是“纯粹的事实”。他对法国名作家蒙泰恩的喜爱,也是因为那伟大的怀疑者代表他的个性的另一面。

    他的警句极多,大都是他在日记中几十年来积蓄下来的,也有是从他的演辞中摘出来的。他的书像珊瑚一样,在地底缓慢地形成。他自己的进展也非常迟缓,经过许多年的暗中摸索。他出身于清教徒气息极浓的家庭,先代累世都是牧师,他早年也是讲道的牧师,三十岁后方才改业,成为一个职业演说家,兼事写作。那时候的美国正在成长中,所以他的国家观念非常强烈。然而他并不是一个狭隘的“知识孤立主义者”,他主张充分吸收欧洲文化,然后忘记;古希腊与印度文化也予他很大的影响。

    他的诗名为文名所掩,但是他的诗也独创一格,造诣极高。我们读到他的情书与他追悼幼子的长诗,可以从他的私生活中看出他的为人。他对那夭折的孩子的感情,是超过了寻常的亲子之爱,由于他对于一切青年的关怀,他对于未来的信念,与无限的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明白了这一层,我们可以更深地体验到他的悲恸。

    爱默森在一八○三年生于波士顿。他早年是一个严肃的青年。他的青春与他的天才一样,都是晚熟的。他的姑母玛丽是一个不平凡的人,他很受她的影响。无疑地,她对于他的成功有很大的帮助。

    他自从在哈佛大学读书的时候起,就开始写他那部著名的日记,五十年如一日。记载的大都偏于理论方面。他在一八二九年第一次结婚,只记了短短的一行。在一八三五年第二次结婚对象是丽蒂亚。杰克生也只记了一行。

    他三十岁那年,辞去了波士顿第二礼拜堂的牧师职位,随即到欧洲旅行。他在苏格兰会见了卡莱尔。他发现了卡莱尔的天才,同时卡莱尔也发现了他的天才。这两个人个性完全相反,然而建立了悠久的友谊,在四十年间继续不断地通着信。

    回国后他在各地巡行演说。这种生活是艰苦的,因为当时的旅行设备相当简陋,而且他也舍不得离开他的家庭。但是他相信这职业是有意义的,所以能够有毅力继续下去。

    他的第一部书大自然在一八三六年出版,此后陆续有著作发表。

    他在一八四七年再度赴欧的时候,他的散文集已经驰名于大西洋东西岸。

    爱默森的写作生活很长。但是在晚年他尝到美国内战时期的痛苦,内战结束后不久,他就渐渐丧失了记忆力,思想也不能集中了。他在一八八二年逝世,有许多重要的遗作,经过整理后陆续出版。英国名作家麦修。亚诺德曾经说:在十九世纪,没有任何散文比爱默森的影响更大。

    本书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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