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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全集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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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文章寸心(第2/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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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的话:

    “我比较欢喜这样的收梢。”等她的身体渐渐冷了之后,项王把她胸脯上的刀拔了出来,在他的军衣上揩抹掉血渍。然后,咬着牙,用一种沙嗄的野猪的吼声似的声音,他喊叫:“军曹,军曹,吹起号角来吩咐备马,我们要冲下山去”

    末一幕太像好莱坞电影的作风了。

    后来我到香港去读书,歇了三年光景没有用中文写东西。为了练习英文,连信也用英文写。我想这是很有益的约束。现在我又写了,无限制地写着。实在是应当停一停了,停过三年五载,再提起笔来的时候,也许得有寸进,也未可知。

    论写作

    在中学读书的时候,先生向我们说:“做文章,开头一定要好,起头起得好,方才能够抓住读者的注意力。结尾一定也要好,收得好,方才有回味。”我们大家点头领会。她继续说道:“中间一定也要好”还未说出所以然来,我们早已哄堂大笑。

    然而今天,当我将一篇小说写完了,抄完了,看了又看,终于摇摇头撕毁了的时候,我想到那位教师的话,不由得悲从中来。

    写作果然是一件苦事么写作不过是发表意见,说话也同样是发表意见,不见得写文章就比说话难。古时候,纸张笔墨未经发明,名贵的记录与训诲,用漆写在竹简上,手续极其累赘麻烦,人们难得有书面发表意见的机会,所以作风方面力求其简短含蓄,不许有一句废话。后来呢,有了纸,有了笔,可以一摇而就,废话就渐渐多了。到了现在,印刷事业发达,写文章更成了稀松平常的事,不必郑重出之。最近纸张缺乏,上海的情形又略有变化,执笔者不得不三思而后写了。

    纸的问题不过是暂时的,基本问题还是:养成写作习惯的人,往往没有话找话说,而没有写作习惯的人,有话没处说。找并不是说有许多天才没没无闻地饿死在阁楼上。比较天才更为要紧的是普通人。一般的说来,活过半辈子的人,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一点独到的见解。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事过境迁,就此湮没了。也许是至理名言,也许仅仅是无足重轻的一句风趣的插诨,然而积少成多,究竟是我们文化遗产的一项损失。举个例子,我认识一位太太,是很平常的一位典型太太,她对于老年人的脱发有极其精微的观察。她说:中国老太太从前往往秃头,现在不秃了。老太爷则反是,从前不秃,现在常有秃的。外国老太太不秃而老太爷秃。为什么呢研究之下,得到如此的结论:旧时代的中国女人梳着太紧的发髻,将头发痛苦地往后拉着,所以易秃。男子以前没有戴帽的习惯,现在的中国男子与西方人一般的长年离不开帽子,戴帽于头发的健康有碍,所以秃头的渐渐多了。然则外国女人也戴帽子,何以不秃呢因为外国女人的帽子忽大忽小,忽而压在眉心,忽而钉在脑后,时时改变位置,所以不至于影响到头皮的青春活力。诸如此类,有许多值得一记的话,若是职业文人所说,我就不敢公然剽窃了,可是像他们不靠这个吃饭的,说过就算了,我就像捡垃圾一般的捡了回来。

    职业文人病在“自我表现”表现得过度,以致于无病呻吟,普通人则表现得不够,闷得慌。年纪轻的时候,倒是敢说话,可是没有人理睬他。到了中年,在社会上有了地位,说出话来相当分量,谁都乐意听他的,可是正在努力的学做人,一味的唯唯否否,出言吐语,切忌生冷,总拣那烂熟的,人云亦云。等到年纪大了,退休之后,比较不负责任,可以言论自由了,不幸老年人总是唠叨的居多,听得人不耐烦,任是入情入理的话,也当做耳边风。这是人生一大悲剧。真是缺乏听众的人,可以去教书,在讲堂上海阔天空,由你发挥,谁打呵欠,扣谁的分数再痛快也没有了。不得已而求其次,惟有请人吃饭,那人家就不能不委屈一点,听你大展鸿论,推断世界大战何时结束,或是追叙你当年可歌可泣的初恋。

    笑林广记里有一个人,专好替人写扇子。这一天,看见朋友手摇白折扇,立刻夺过来要替他写。那朋友双膝跪下。他搀扶不迭道:“写一把扇子并不费事,何必行此大礼”朋友道:“我不是求你写,我是求你别写。”

    听说从前有些文人为人所忌,给他们钱叫他们别写,像我这样缺乏社会意识的,恐怕是享不到这种福了。

    李笠翁在闲情偶寄里说“场中作文,有倒骗主司入彀之法。开卷之初,当有奇句夺目,使之一见而惊,不敢弃去,此一法也。终篇之际,当以媚语摄魂,使之执卷流连,若难遽别,此一法也。”又要惊人,眩人,又要哄人,媚人,稳住了人,似乎是近于妾妇之道。由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讨论讨论作者与读者的关系。

    西方有这么一句成语:“诗人向他自己说话,被世人偷听了去。”诗人之写诗,纯粹出于自然,脑子里决不能有旁人的存在。可是一方面我们的学校教育却极力的警告我们作文的时候最忌自说自话,时时刻刻都得顾及读者的反应。这样究竟较为安全,除非我们确实知道自己是例外的旷世奇才。要迎合读者的心理。办法不外这两条:说人家所要听的。

    说人家所要说的,是代群众诉冤出气,弄得好,不难一唱百和。可是一般舆论对于左翼文学有一点常表不满,那就是“诊脉不开方”。逼急了,开个方子,不外乎阶级斗争的大屠杀。现在的知识分子之谈意识形态,正如某一时期的士大夫谈禅一般,不一定懂,可是人人会说,说得多而且精彩。女人很少有犯这毛病的,这可以说是“男人病”的一种,我在这里不打算多说了。

    退一步想,专门描写生活困难吧。固然,大家都抱怨着这日子不容易过,可是你一味的说怎么苦怎么苦,还有更苦的人说:“这算得了什么”比较富裕的人也自感到不快,因为你堵住了他的嘴,使他无从诉苦了。

    那么,说人家所要听的吧。大家愿意听些什么呢越软性越好换言之,越秽亵越好么这是一个很普遍的错误观念。我们拿红楼梦与金瓶梅来打比吧。抛开二者的文学价值不讲大众的取舍并不是完全基于文学价值的何以红楼梦比较通俗得多,只听见有熟读红楼梦的,而不大有熟读金瓶梅的但看今日销路广的小说,家传户诵的也不是“香艳热情”的而是那温婉、感伤,小市民道德的爱情故事。所以秽亵不秽亵这一层倒是不成问题的。

    低级趣味不得与色情趣味混作一谈,可是在广大的人群中,低级趣味的存在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文章是写给大家看的,单靠一两个知音,你看我的,我看你的,究竟不行。要争取众多的读者,就得注意到群众兴趣范围的限制。作者们感到曲高和寡的苦闷,有意的去迎合低级趣味。存心迎合低级趣味的人,多半是自处甚高,不把读者看在眼里,这就种下了失败的根。既不相信他们那一套,又要利用他们那一套为号召,结果是有他们的浅薄而没有他们的真挚。读者们不是傻子,很快地就觉得了。

    要低级趣味,非得从里面打出来。我们不必把人我之间划上这么清楚的界限。我们自己也喜欢看张恨水的小说,也喜欢听明皇的秘史。将自己归入读者群中去,自然知道他们所要的是什么。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此外再多给他们一点别的作者有什么可给的,就拿出来,用不着扭捏地说:“恐怕这不是一般人所能接受的吧”那不过是推诿。作者可以尽量给他所能给的。读者尽量拿他所能拿的。像红楼梦,大多数人于一生之中总看过好几遍。就我自己说,八岁的时候第一次读到,只看见一点热闹,以后每隔三四年读一次,逐渐得到人物故事的轮廓、风格、笔触,每次的印象各各不同。现在再看,只看见人与人之间感应的烦恼。个人的欣赏能力有限,而红楼梦永远是“要一奉十”的。

    “要一奉十”不过是一种理想,一种标准。我们还是实际化一点,谈谈写小说的甘苦吧。小说,如果想引人哭,非得先把自己引哭了。若能够痛痛快快哭一场,倒又好了,无奈我所写的悲哀往往是属于“如匪浣衣”的一种。

    是个故事,就得有点戏剧性。戏剧就是冲突,就是磨难,就是麻烦。就连p.g.wodehouse那样的滑稽小说,也得把主人翁一步一步诱入烦恼丛中,愈陷愈深,然后再把他弄出来。快乐这东西是缺乏兴味的尤其是他人的快乐,所以没有一出戏能够用快乐为题材。像浮生六记,“闺房记乐”与“闲情记趣”是根本不便搬上舞台的,无怪话剧里的拍台拍凳自怨自艾的沈三白有点失了真。

    写小说,是为自己制造愁烦。我写小说,每一篇总是写到某一个地方便觉得不能写下去了。尤其使我痛苦的是最近做的年轻的时候,刚刚吃力地越过了阻碍,正可以顺流而下,放手写去,故事已经完了。这又是不由得我自己做主的人生恐怕就是这样的吧生命即是麻烦,怕麻烦,不如死了好。麻烦刚刚完了,人也完了。

    写这篇东西的动机本是发牢骚,中间还是兢兢业业的说了些玩话。一班文人何以甘心情愿守在“文字狱”里面呢我想归根究底还是因为文字的韵味。譬如说,我们家里有一只旧式的朱漆皮箱,在箱盖里面我发现这样的几行字,印成方块形:

    高州钟同济铺在粤东省城城隍庙左便旧仓巷开张自造家用皮箱衣包帽盒发客贵客光顾请认招牌为记主固不误光绪十五年

    我立在凳子上,手撑着箱子盖看了两遍,因为喜欢的缘故,把它抄了下来。还有麻油店的横额大匾“自造小磨麻油卫生麻酱白花生酱提尖锡糖批发”。虽然是近代的通俗文字,和我们也像是隔了一层,略有点神秘。

    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申曲里的几句套语:五更三点望晓星,文武百官上朝廷。东华龙门文官走,西华龙门武将行。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上马定乾坤照例这是当朝宰相或是兵部尚书所唱,接着他自思自想,提起“老夫”私生活里的种种问题。若是夫人所唱,便接着“老身”的自叙。不论是“老夫”是“老身”,是“孤王”是“哀家”,他们具有同一种的宇宙观多么天真纯洁的,光整的社会秩序:“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上马定乾坤”思之令人泪落。

    诗与胡说

    夏天的日子一连串烧下去,雪亮,绝细的一根线,烧得要断了,又给细细的蝉声连了起来,“吱呀,吱呀,吱”

    这一个月,因为生病,省掉了许多饭菜、车钱,因此突然觉得富裕起来。虽然生的是毫无风致的病,肚子疼得哼哼唧唧在席子上滚来滚去,但在夏天,闲在家里,万事不能做,单只写篇文章关于cezanne的画,关于看过的书,关于中国人的宗教,到底是风雅的。我决定这是我的“风雅之月”,所以索性高尚一下,谈起诗来了。

    周作人翻译的有一首著名的日本诗:“夏日之夜,有如苦竹,竹细节密,顷刻之间,随即天明。”我劝我姑姑看一遍,我姑姑是“轻性智识分子”的典型,她看过之后,摇摇头说不懂,随即又寻思,说:“既然这么出名,想必总有点什么东西吧可是也说不定。一个人出名到某一个程度,就有权利胡说八道。”

    我想起路易士。第一次看见他的诗,是在杂志的“每月文摘”里的散步的鱼,那倒不是胡话,不过太做作了一点。小报上逐日笑他的时候,我也跟着笑,笑了许多天,在这些事上,我比小报还要全无心肝,譬如上次,听见说顾明道死了,我非常高兴,理由很简单,因为他的小说写得不好。其实我又不认识他,而且如果认识,想必也有理由敬重他,因为他是这样的一个模范文人,历尽往古来今一切文人的苦难,而且他已经过世了,我现在来说这样的话,太岂有此理,但是我不由的想起明日天涯在新闻报上连载的时候,我非常讨厌里面的前进青年孙家光和他资助求学的小姑娘梅月珠,每次他到她家去,她母亲总要大鱼大肉请他吃饭表示谢意,添菜的费用超过学费不知多少倍。梅太太向孙家光叙述她先夫的操行与不幸的际遇,报上一天一段,足足叙述了两个礼拜之久,然而我不得不读下去,纯粹因为它是一天一天分载的,有一种最不耐烦的吸引力。我有个表姊,也是看新闻报的,我们一见面就骂明日天涯,一面叽咕一面往下看。

    顾明道的小说本身不足为奇,值得注意的是大众读者能够接受这样没颜落色的愚笨。像秋海棠的成功,至少是有点道理的。

    把路易士和他深恶痛疾的鸳蝴派相提并论,想必他是要生气的。我想说明的是,我不能因为顾明道已经死了的缘故原谅他的小说,也不能因为路易士从前作过好诗的缘故原谅他后来的有些诗。但是读到了傍晚的家,我又是一样想法了,觉得不但散步的鱼可原谅,就连这人一切幼稚恶劣的做作也应当被容忍了。因为这首诗太完全,所以必须整段地抄在这里

    傍晚的家有了乌云的颜色,风来小小的院子里,

    数完了天上的归鸦,

    孩子们的眼睛遂寂寞了。

    晚饭时妻的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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